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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啥是佩奇”涉嫌侵权?社会人,不好惹!

行业动态 发布于:2019-01-23

1月18日,随着《啥是佩奇》的迅速走红,片中爷爷为孙子自制的“鼓风机佩奇”引来大量网友的追捧。后来,很快便有商家在咸鱼、淘宝等电商网站中,高价销售“电影同款鼓风机佩奇”。


“小猪佩奇”形象的在华代理方则表示,商家仿制导演“鼓风机佩奇”的创意,涉嫌侵权

《啥是佩奇》的摄制方称,影片中制作“佩奇”的鼓风机并不是从网上现买的,而是道具组的老师根据导演创意就地取材,当时做了两个版本,一个木质的,一个鼓风机的,后来还是觉得鼓风机效果好。

“小猪佩奇”是一部英国学前动画片,其商标及著作权归属“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”,其中国市场授权代理为香港山成集团。

香港山成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《啥是佩奇》及电影《小猪佩奇过大年》是由阿里影业和娱乐壹公司合作的,因此影片本身并不涉及对“小猪佩奇”形象的侵权。但《啥是佩奇》中制作的“鼓风机佩奇”是导演的创意,网店上销售的所谓“同款”“原型”都是假的,仿制导演创意制作的“鼓风机佩奇”谋利,也涉嫌侵权。接下来,集团会根据目前网店上的销售情况,汇集法务、打假等部门研究下一步措施。


近年来,对于这种“傍名牌”现象非常常见。根据商标法的规定,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那遇到商标侵权问题,我们该如何正确应对? 

1、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,可以提出异议。
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。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公告。”

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,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,公告时间为3个月。在这3个月内,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。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,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,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。

2、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,可以申请无效宣告。

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,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《商标法》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,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,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(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)。对商评委的裁决,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,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