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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6亿,破产也要罚,就是这么严格!

行业动态 发布于:2019-01-11

曾火爆一时的视频播放平台快播

正式退出历史舞台

        2014年,快播因版权及涉黄问题面临着行政处罚及刑事案件的判决。2018年年初,刑事案件的处罚主角——快播创始人王欣已出狱,转身投入二次创业。而因版权问题涉及的2.6亿元罚单却迟迟并未落地。

        在经历了多次上诉败诉后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统称“快播公司”)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,认定处以2.6亿元罚款正当合理,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

        至此,针对快播的处罚暂告一段落。

多次上诉被否

        2014年,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,快播公司通过快播播放器向公众传播了《北京爱情故事》、《中国达人秀(第五季)》、《中国好歌曲(第一季)》等24部影视剧作品。

       公开资料显示,上述24部作品的独家播放权(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)归属于腾讯。此后,腾讯方面在当年3月份向深圳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。2014年6月份,深圳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
        根据彼时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快播公司未经许可传播影视剧、综艺类作品共24部,近1000集。深圳市场监管局认定其已构成侵权行为,且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、限期整改后,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,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。因此责令快播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约2.6亿元。

        但值得注意的是,快播方面对此处罚结果一直持有异议。

        快播公司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,2014年9月份,广东省版权局做出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,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;此后快播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上述处罚,2014年11月份,福田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;而在深圳中院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后,快播再次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。

2016年6月份,广东高院开庭审理此案,至2018年12月29日,广东高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宣判,维持原判,驳回快播公司上诉。

       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,快播公司上述行为,不仅侵害了腾讯公司的民事权利,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,损害了公共利益。市场监管局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。

        而在无法直接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的情况下,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.6万元。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、侵权情节、违法行为后果等,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,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,并无明显不当。

已进入破产程序

        事实上,除侵权所引发的行政处罚外,快播此前还牵扯到了刑事案件。

        2016年9月份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认定快播公司及其创始人王欣等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判处罚金1000万元,王欣等4名被告人获3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而伴随着公司被罚、高管入狱,快播正逐渐淡出市场。

        天眼平台信息显示,目前快播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,法定代表人为于璐,公司仅3位股东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快播公司本身涉及自身风险达523条。此外,2018年8月23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快播公司破产案,快播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。

        自去年开始,相关管理部门针对短视频平台的管控正逐步加强。记者从国家版权局方面了解到,去年9月份,其已约谈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,要求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;截至当年11月7日,上述15家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,对涉嫌侵权盗版的违规账号,采取永久封禁账号、短期封禁账号、停止分发、扣分禁言等措施予以清理。